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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实践周工作量统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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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务处发布的教学工作量统计数据来看,经管学院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三个年级(2020级、2019级和2018级)2021年春季学期有三个集中实践周课程,没有统计(漏统计)教学工作量,现将该课程集中实践周的实施情况向教务处作具体说明,请核实后按照《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则,给予正常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集中实践周工作量统计说明

一、课程开展情况

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2018级(01班和02班,共计80人)《教育教学综合实践》(课程编码:1389538)开展情况: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了课程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课程形式包括职业师范技能初赛、复赛和决赛,除此之外还包括走出校园,走进成都市三所中职学校参观(观摩)课堂教学、听取职教一线教学名师专题讲座等。集中周结束后还形成了专题资料汇编,形成课程成果。具体成果见附件。

2.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2019级(01班和02班,共计52人)《旅游景区综合实践》(课程编码:1391729)开展情况:该课程根据实践基地资源条件,结合实际将课程实践内容聚焦到研学旅行课程设计,并调整和完善了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专门实施方案,安排专人指导实施,课程结束后还安排了有竞赛性质的展示汇报,并总结形成课程成果,具体成果见附件。

3.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2020级(共计49人)《职业认知见习》(课程编码:1394926)开展情况:该课程根据实践基地资源条件,结合实际将课程实践内容聚焦到旅游职业和旅游行业最新趋势,并调整和完善了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专门实施方案,安排专人指导实施,课程结束后还安排了有竞赛性质的展示汇报,并总结形成课程成果,具体成果见附件。

二、计算依据

根据《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阿师院〔2021〕165号)中关于“(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明确规定“集中实践周:每个教学班按10×K3个标准学时计算,集中实践周产生的指导教师差旅费、外聘专家讲座费、学生外出租车费及学生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均由学校支付”,因此,提出教务处按照此规定和计算办法正常统计工作量。

三、统计数据

1.2020级旅服专业《职业认知见习》(49人)工作量:10×K3=10*(1-(50-n)/200)=10*(1-0.005)=9.995

2.2019级旅服专业《旅游景区综合实践》(52人)工作量:10×K3=10*(1+(n-50)/200)=10.01

3.2018级旅服专业《教育教学综合实践》(80人)工作量:10×K3=10*(1+(n-50)/200)=10.15

以上说明,完全真实,请教务处核实补充统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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