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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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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制度(通用多篇)

报送的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综合部统一组织管理。综合部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局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阿克塞电力》等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六)负责统计局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综合部报送局(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改革发展举措在本单位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局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对全局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七)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局内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类会议情况;局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八)全局外事活动以及与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九)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员工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十)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一)其他需报知局领导和局内外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月报和及时报),经所在单位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月报于每月15日前报送到综合部,及时报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综合部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编著《阿克塞电力》,经分管信息主任审核,经党委书记签发同意后,印发或上传至网上;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由综合部主任审核同意后,经局长和党委书记签字上报。

(三)对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综合部主任,同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综合部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四)信息统一归口由综合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全局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综合部,从收集信息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小时;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须当即通报;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各单位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单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各单位报送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综合部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第十条、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二

为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要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潜心研究和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实现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并以此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机制

(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印《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报送县级班子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参阅,发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建立县政府应急管理网站,择优选登报送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及时反映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也可以围绕应急管理工作深入调研,提出具体建议,真正起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各单位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报送。各乡镇(办)、各部门对掌握的应急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三、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网络

各乡镇(办)、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信息报送负责人,并指定专人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将信息员名单于4月11日前,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

四、信息报送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电子文档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或发至,并注明“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字样。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三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的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报送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通风系统图纸总体要求:

(一)通风系统图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

(二)整体布局合理、美观,图面整洁,线条均匀光滑。

(三)标注内容完整、准确,充分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按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例标注。各地点风量直接标注在测风站位置。

(四)图名一律标在图框内,位置在图的上框线正中下方。

(五)在每张图的右下角绘制图签,图例右边框与图签左边框重叠布置。

(六)采区及以上进风巷为血红色,采区及以上回风巷为蓝色。

(七)矿井通风系统图及立体示意图在图的右上方绘制指北针。

(八)风流方向均用箭头线标注,箭头线标注在巷道上方一侧(确实缺少标注位置的,标注在巷道下方一侧);风流分支处必须标明风流方向。

第二条矿井通风三种图的绘制要求及标注内容:

(一)矿井通风系统平面图

1、在1:20xx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报公司可用1:5000图纸)。

2、图上标注内容:主扇参数、风流方向、风量、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防爆门等。

3、主扇参数应标注的内容:主扇型号、电机功率、排风量、主扇负压等。

4、局部通风机应标注的内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安装地点、全负压配风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

5、测风(站)点标注的内容:断面积、风速、风量、测定时间。

(二)矿井通风立体示意图

1、图幅不小于零号。

2、所有井巷用双线绘制。

3、坐标系选择:沿煤层走向的巷道与x轴平行,与走向垂直的巷道与y轴平行,立井与z轴平行x轴垂直z轴,x轴与y轴成45度。为了充分体现层位关系,z坐标轴要比例可灵活调整。

4、绘图时可不严格按比例,但要反映矿井通风系统的空间立体情况,突出层位关系。

5、为了更好地反映主要井巷的相对空间位置,进、回风井、暗斜井、溜煤眼、石门、大巷、采区巷道用0.6mm实线绘制,采空区用2mm宽的实线圈出。

6、图上标注内容:主扇、风流方向、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防爆门、节点编号、火区、巷道名称及采掘工作面编号、与目前开采和通风系统有关的采空区。(井田范围大、通风系统复杂、内容标注困难的矿井可只标注主要内容即可)

(三)矿井通风网络图

1、图幅不小于一号图纸。

2、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的所有用风点均要在图上显示。

3、网路的简化:简单的串联或并联分支可用一条等效分支代替,对压降很小的井底车场、采区车场及某些巷道可并为一个节点。

4、要尽量减少风路的交叉。交汇点用黑点表示并编号,不交汇的交叉巷道用半圆形绕线连接。

5、网络图一般采取水平放置,其进风段在左方,用风段在中间,回风段在右方。形状为圆形或椭圆形。

6、图上标注内容:主扇、风流方向、节点编号、调节风窗、巷道名称及采掘工作面编号、风量。

矿井通风三种图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按季上报到分公司通风管理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次季首月5日,并同时上报cad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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