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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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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武汉市垃圾分类调研

垃圾分类调研报告

1.2.1武汉市生活垃圾及分类概述

武汉市为湖北省省会,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15个区,总面积8494.41km2,建成区面积628km2,常住人口1108.1万人,城镇人口889.69万人,城镇化率80.2%,是中部6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2018年数据显示,武汉市的城市垃圾一共有8大类,其中最大量是工业固废1409.87万t(一般固废(1375.53万t)+危险固废(34.54万t)),其次是建筑弃料1715万t,生活垃圾406.68万t,占全市固废产量(除电子废弃物)的11%,是全市固废中的第三大量的城市固废[2]。目前,武汉市生活垃圾的年清运处理量呈逐年增长趋势;武汉市的可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各占1/2;武汉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格局以焚烧为主。目前武汉市的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呈现两个现象:前期多年的垃圾分类探索成效不理想;近期垃圾分类制度的试点工作分3步走。[3]

1.2.2武汉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门法律政策有待完善

目前,从国家层面而言,我国有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体系主要是围绕以下三部法律而构建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同时,该法律体系中还包含了一些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等。整个法律体系对城市垃圾分类治理的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与指导,也对政府以及一些市场主体在整个过程中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并且将垃圾分类治理的理念从国家层面渗透到可社会层面,以促进社会整体环境保护理念的提升。从武汉地方角度来说,《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0年7月已经正式施行,更是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引,促进牢记分类管理方式转变,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率的提高,有效地缓解了武汉市“垃圾围城”危机。这与以往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而言,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也为武汉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根据《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其中对垃圾应该如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参与者的主体责任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是一个十分系统与复杂的体系,不仅需要责任的明确,更需要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主体的积极参与。由于我国目前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整个过程中,政府是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如果政府能够在其中发挥充分有效的主导作用,必将会引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发展。而对政府主导功效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便在于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是否能够协调发展,形成有效的衔接与配合。而纵观当前垃圾分类治理在我国开展的具体情况,可见政府的行政执法能力在其中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首先,各个行政部门之间的配合存在不足,不能形成密切的配合。从而很容易出现都不管的空白地带以及都争着管的交叉地带,从而影响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处罚力度比较小,并不能够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有力的打击,也不利于社会震慑效果的产生。再次,目前武汉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中,面临着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形。导致这种结果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无法对处罚进行及时执行;二是对于垃圾分类中的违法、违规现象的证据收集来说,是具有一定的难度,从而也对行政执法的力量产生了影响。

(三)民众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办法》中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地规制市民的行为,从而对其环保意思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武汉垃圾分类的设施,从长远的发展角度分析而言,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还是在于每一个市民环保意识水平的提高。从当前武汉垃圾分类治理的实际开展情况而言,不论是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还是市民的环保责任意识方面都有待于提高,主要的愿意在于相关的部门没有及时、有效以及全面做好垃圾分类的环保宣传工作,从而导致了大家在此方面环保理念不高的结果发生,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4]。

1.3华中科技大学垃圾分类调研

1.3.1大学生对垃圾分类的看法

想要了解大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及意愿,进行调研是一种有效的分析方式。本次调研因时间关系未切实落实,通过期刊检索参考西北大学学生团队所做的调研数据。该调研以西北大学在校生为调研对象,从大学生垃圾分类频率、了解垃圾分类方式的途径、对目前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以及监督措施的看法等方面进行调研,从问卷反馈的数据中得出了一些目前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本次调研开展于2021年11月15日,结束于2022年2月6日,因疫情原因本次调研采取线上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调研对象为西北大学本科生,共收集到有效问卷217份。

根据问卷结果显示,关于垃圾分类的频率,有多达52.53%的人偶尔进行垃圾分类,17.05%的人经常进行垃圾分类,而每天进行垃圾分类的人数比例较少,仅为9.22%,从未进行垃圾分类的人数却超过20%;关于认为目前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设置是否到位问题,有50%的人认为其设置不到位,认为到位的只有11.06%,基本到位的有38.71%;在了解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及分类方式的途径上,主要了解途径为新闻和社区宣传,其比例分别为76.50%和69.12%,而通过讲座和课堂了解途径的比例较低,两者比例均略高于22%,另外,有6.45%的人认为通过微博、网络等社交媒体途径也能了解到相关政策;关于垃圾分类政策及其分类方式的了解程度,将近76.96%的人对于其一般了解,而不了解的人数为15.67%,非常了解的人数最少,仅为7.37%。关于监督措施,高达93.55%的人认为若监督措施更强有力,则会及时进行垃圾分类,剩余6.45%的人对此持否认态度[5]。

1.3.2大学校园中垃圾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数据分析,垃圾分类在大学校园中开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相关基础设置建设不到位

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校园内除宿舍楼下其他位置垃圾桶并未分类设置。在食堂教学楼等垃圾产生较多地方只有一个垃圾桶,学生难以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从源头上来说,现在华中科技大学的垃圾清运工作并未实现分类清运,更上层的原因在于武汉市政相关措施及配到设施未落实到位。无法分类的清运的垃圾分类效果等于没有。所以该问题是阻碍垃圾分类的源头问题。

(二) 政策宣传不到位

从西北大学数据来看,学生了解到垃圾分类的途径主要在新闻和社区宣传。该类宣传方式一般来说较为笼统,难以使学生对垃圾分类产生系统直观的认识。且宣传内容更多的只是宣传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对我们为何要进行垃圾分类这类根本性问题没有做到合理的阐释。此外对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的内容没有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相关部门应结合大学生生活实际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垃圾分类指南,帮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垃圾分类,知道如何去进行垃圾分类。

(三) 相关监督环节不完善

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以及法律已经出台,但是政策和法律的有效落实是需要监督的,目前大学内部并没有十分有效的监督措施,例如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问政、视察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或者引入“大数据+”“互联网+”“融媒体+”等思维模式进行监督。[6]从问卷中对监督措施相关问题的回答来看,93.55%的人认为若监督措施更强有力,则会及时进行垃圾分类,可以看出如果监督措施更加强有力,大学生会更加主动地进行垃圾分类。

1.3.3针对问题提出对策

(一)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有以下几点:首先,加大关于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财政支出,增加垃圾桶设置的数量扩大容量,为大学生进行垃圾分类提供便捷性,建设垃圾转运站、分类收集点等,使垃圾得到更好的分类和利用。其次,借鉴其他地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例如增加垃圾桶类别设置,细化垃圾桶上的类别标识,实现精准垃圾投放。同时对垃圾桶的投放地点也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放置在距离学生进行垃圾投放较近的位置。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调研报告显示的问题,结合大学生学习生活方式,加大宣传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力度应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拓宽宣传渠道。一方面,大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均在学校,因此,针对大学生群体,需要以大学生日常接触最多的课堂和讲座的途径来对大学生进行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各个高校学生组织和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力量,例如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可以策划有关垃圾分类的科普活动,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多发布垃圾分类相关知识。

第二,增加宣传与垃圾分类落实的紧密度。垃圾分类落实细节琐碎,要使宣传有效化,一方面,需要使垃圾分类教学宣传和基础设施相匹配,减少宣传的垃圾分类种类和校园实际设置分类垃圾桶种类不同的情况。另一方面,我国垃圾分类起步时间较短,垃圾分类宣传需要细化各种垃圾所属的种类,减少大学生垃圾分类时的困难,助推大学生垃圾分类主动性。

(四)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和监督措施落实

在2022年颁布的《华中科技大学生活垃圾倾倒点及可移动钩臂式垃圾箱管理规定》中,缺乏对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未响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的号召,应尽快通过广泛调研,全校征集,民主投票的方式制定垃圾分类规定。垃圾分类工作本身具有其种类的繁杂性和实施的复杂性,因此对垃圾分类制度应当规定地更加细致才更有利于垃圾分类的有效进行。例如日本的《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垃圾属性、回收利用方式完成了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7]借鉴国内的成功经验,我们应结合我校发展现状和基本情况,推进我校垃圾分类配套制度的完善和细化,增加针对性强,实践落实性强的制度。

首先是关于大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监督措施。第一,落实学校的第一监督责任,学校作为管理者,对此负有责任和义务。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学校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有待改善。关于具体责任的落实,可以细化到每栋楼,每间宿舍,每个教室等,并安排楼长、宿舍长等承担监管职责,考虑建立奖惩机制等方法以便促进垃圾分类实施。第二,落实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责任。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3]城市管理部门享有行政执法权,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要加强城市管理部门这方面责任的落实。如不定期巡视和检查各高校等场所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或者随机抽查等。

其次是关于垃圾运输者的监督措施。垃圾运输者是生活垃圾管理上的重要一环,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将垃圾混合运输的情形,对其也有必要监督。在西安市目前出台的条例中,针对垃圾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关处罚措施,由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落实。除此之外,单位内部进行自我监,可以考虑建立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另外,建立人民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奖励渠道,有利于及时提供相关线索,反馈问题。

最后是关于执法机关的监督措施。执法机关作为监督者,其本身也需要被监督。目前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部门。在监督方式上,可以落实人大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监委会监督、行政机关监督(主要包括上级机关、审计机关监督)、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组织等监督方式,推动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作为,克服懒政、怠政。

2. 收获和体会

通过本次个人调研报告撰写,切实体会了如何对自己的想法进行探索挖掘以及如何去网络上寻找到相关的资料。在这个过程在主要由以下几点体会:

(一) 要善于打开自己的思维

本次调研主题灵感来自于自己在南京的亲身经历。听闻过上海的严格垃圾分类制度,经历过南京垃圾分类的全面实施,也在广东看到了很多垃圾分类设施的荒废。来到武汉后,在无废城市那堂课上对垃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有意识的去关注这个问题。看到了校园内垃圾分类的近乎0效果,所以就有了去进行相关调研的想法。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官方法规的检索了解到了武汉的三年计划,因此开始进一步探索垃圾分类在校园实施的问题。

整个过程的探索都是一步步深入进行的,从最开始的一个概念到最后相关内容的阐释,都是在不断地去了解之后再进一步思索而产生的。所以针对任何一个看似浅显基础的问题,只要我们愿意去挖掘探索,一定会找到独特的视角去呈现更广阔的世界。

(二)学会利用身边的资源

在这个过程在,切实体会到了学校这个大平台给我们提供的资源是多么宝贵。之前经常在百度搜索上检索文档,但每次想要下载或者复制总需要购买或者关注一大堆公众号。在没有大量长时间的需求前提下,这两种方式给个人带来的体验是十分糟糕的。而此次通过学校图书馆的线上电子资源库,很轻松的检索到了足够的学术资源而且内容更加的详实可靠。这是学校给我们提供的机会,我们也需要善于去利用它。

此外在阅读资源库中的文献是,自己更能够从别人的文献中打开更广的思路。去学习如何进行科学的分析,探索和论证,如何做到每一步有理有据不落于形式。这些东西在个人神身上都是需要长时间的摸索才能形成的,而我们却能够有此“捷径”,这是学校给我们提供机会,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机会。所以我们更应珍惜,发挥它最大的价值来提升自己。

(三)学会辩证的看待事物

垃圾分类这个话题自上海强制实施之后便被推上风口浪尖。各种各样的舆论层出不穷。这和社会上的很多事情一样,都会伴随着正面反面各种各样的评价。我们不应该去单纯地评价任何一件事情的正确与错误,因为他都是相对的。比如垃圾分类有没有必要这个问题,在施行过程在确实面对很多因素,我们需要去了解垃圾分类的真正意义,他能带来什么。了解垃圾分类在丢入分类垃圾桶之后后续流程所面对的处理方法才能去更好的评判这个问题。所以在那个时间确实存在很多区县没有足够的配套设施或者清运标准来为垃圾分类提供足够的支持,而使得人民群众对此项政策产生抵触心理。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要正确认识事物的两面性。想要立志从事科学研究,我们更要保持这种辩证看待事物的品质,不盲从不逐流,要学会去探索去研究,拥有剖开现象看本质的能力。

3. 参考文献

[1]《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0,第九条

[1] 张三,李四,华中科技大大学学报,2023,18(3),45-49

[2]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武汉市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EB/OL].(2009-2018)://

[3]梅惠,杨兰芳,刘路遥,叶芳,孙维聪.武汉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及对策思考[J].绿色科技,2020,(12):.16663/.2020.12.046[4]杜海萍.武汉市推行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经济,2021,(08):26-27.

[5]廉淼凡,梁盛鹏,张甜.大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愿现状及问题对策——以西北大学为例[J].新西部,2022,(10):99-100+105.

[6]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EB/OL]://,2019-08-21.

[7]陈胜泉.各国垃圾分类法律制度要览[N].人民法院报,2019-08-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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