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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三原因致基层“恐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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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对信访渠道却缺乏相应的认知,部分群众仍习惯于以“闹访”“群访”向政府施压。乡镇干部处于上压下挤的“夹层”,为了不出事、不把事情闹大,一般习惯于选择无原则的息事宁人,无原则地妥协,即为基层“恐闹症”。

基层反映三原因致基层“恐闹”

一是“闹访”致基层政府耗费大量财力人力。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很多信访问题最终都将责任落实到了乡镇,但是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弱化,乡镇一级政府手中的权力越来越轻,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各个层面的问题,却让缺乏权力的乡镇出面处理。这与乡镇政府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很不适应,乡镇责重权轻,权责出现错位,基层无奈只有选择施以小恩小惠以便稳控度过重要节点。如鱼山镇东魏庄村村民徐金明,因早年民事纠纷不服法院判决成为信访户,每逢重要节点就会越级上访。鱼山镇为稳控此人付出大量精力、财力,凡符合规定的优惠政策都向此人倾斜,逢年过节还安排村干部或管区干部进行慰问,但当事人一直要求重新判决,且经常向镇政府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镇政府在与法院协商未果后仅能维持现状。

二是“闹访”致基层维稳干部易被追责。当前,一些信访人员为了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跨地区、跨部门串联越级上访,如民师群体、退伍军人等。还有少数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法定机关反映问题,而是频繁到京省敏感地区和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有的采取一些极端方式,制造扩大社会影响,带来社会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如有的上访户采取在天门广场、国家信访局门口打横幅的方式向所在地政府施加压力。同时,进京或进省上访户一般都要求当场答复解决问题,但这部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大部分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较大,所以很难劝返。而一旦处置不力,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就面临被追责的风险,这也导致了维稳干部在面对“闹访”群众时多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方法,甚至答应部分不合理条件,主动给予解决低保、救助资金等,以防事态扩大。

三是打击缠访闹访缺少政策支持。受上级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打击违法信访行为还不够有力。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过分强调基层政府应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稳控工作,使得极少数信访人误认为党委政府软弱,不敢对其采取措施,有的更是借着年老、体弱、多病而故意耍赖,甚至心存讹诈,故意找茬。如陈集乡胡庄村一信访户,十余年间不间断到上级上访,特别在全国两会、党代会期间故意到京上访,在其本人未受任何惩戒的情况下,县、乡多名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最后乡镇府在新农村改造时给与其优惠政策才逐渐息访。另外,基层特别是乡镇有非同一案件的信访人相互串通、结为一体联合对乡镇政府上访施压的现象。若其中一人缠访闹访得不到有效打击,多人便乘势而起,纷纷效访,使得基层缠访闹访问题变得更加难以处理。

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维稳机制。应明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完善基层考核制度,改变一切问题向下压的现状,部门联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方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二是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以往遮遮掩掩的状态,让群众了解网上信访、领导干部接访等多种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全力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部门协调和群众思想工作。三是维护基层干部的合法利益。上级部门在制定政策及问责处理方面,应多关注基层实际困难,特别是面对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信访问题,避免简单以“处理”“问责”施压,让基层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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